问题 | 取保候审去外地没报备会怎么样罚款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这无疑是违反了相关取保候审规定的违法行为。
若该违规情节相对轻微,则可能受到强制要求本人作出书面承诺以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或者需要重新寻找确保自身不逃避法律责任的保证人和缴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等措施来加以弥补; 然而若是严重的情况下,不仅可能面临被逮捕的风险,而且还可能会被处以罚款。 然而,罚款并非是此类案件中常见的直接处罚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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