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后会怎么样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出现违反相关规定之行为,已经缴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依法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同时,公安机关还将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分别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不同措施追究责任,例如要求当事人写下深刻反省与悔恨(具结悔过),重新向公安机关缴纳保证金,或是为其另行指定担保人; 再者是采取监视居住形式; 最严苛的处罚是直接将其逮捕。 针对那些在取保候审期间严重违反相关法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有权采取最为严厉的惩罚手段,对其进行逮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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