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限到了会怎样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执行人获得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之后,相关的执法机构应当在该期限结束后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决定机构,由决定机构对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做出最终决定。
若案件尚未完全审理完毕,可能会将其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例如监视居住。 然而,若案件已经完成了全部的侦查工作,且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且充足,那么就应将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反之,若经过侦查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则应撤销此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