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犯能不能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累犯存在较大的再犯风险,以及其对社会安定所构成的潜在威胁,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被批准进行取保候审。
然而,若将此原则适用于所有情形下的累犯,显然过于绝对化。 因此,司法实践通常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给予累犯人士取保候审的机会。 然而,当累犯的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刑罚时,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情况下,累犯也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累犯通常并不满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这一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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