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期间不让取保是不是表示很严重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拘留期限内无法获得取保候审并不必然表明案件性质的严重程度,它可能只是说明了负责办案的机构推断出存在一些不利于取保候审的影响因素。
这些因素可能包括犯罪嫌疑人为避免被调查或惩罚而毁灭、伪造证据,阻止证人陈述事实,甚至串通口供; 也可能是因为涉及到的犯罪行为性质极其恶劣,情节严重之故。 然而,这并不能百分之百地预示着案件的最终定罪及量刑会相当严厉。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