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可以改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处的刑事拘留期是可以被调整或变更成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其他种类更为缓和的强制措施的。
这个变化过程往往与具体个案的状况及证据的充实度息息相关。 当案件的证据积累量尚未达到深厚程度,或者犯罪行为的严重性相对较低时,就有可能不再采用刑事拘留这样一种相对于其他强制方法来说较为严峻的措施。 然而,此类许可的变更必须按照法律途径展开,且须经历严谨的审查及核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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