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隐瞒单位可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申请取保候审之时,假如存有刻意隐藏单位资料之行为,这很可能会导致预设的取保候审决策遭到撤销。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应规范要求,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之际应配合诚实地提供个人信息以及与此相关联的各种具体情况,比如当事人所就职的单位等等。 若是有意隐匿单位信息,那极有可能会被认定为不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进而对取保候审的有效性产生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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