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禁止取保候审的几种情形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累犯、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使用自残或自我伤害手段来躲避司法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实施了极其严重的暴力犯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皆不可适用取保候审这一制度。
此外,对于那些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且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同样也不允许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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