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是取保候审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顾名思义,即在现行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担保人员或者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以确保他们在侦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中,不会进行任何形式的逃避或者干扰,同时也必须随时接受传唤,以便能够及时出庭参与审理。
通常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认为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惩罚; 或者可能会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其人身安全可以得到充分保护,且不至于因取保候审而发生社会风险; 此外,若犯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母亲,同样采取该措施亦无社会危害性; 再者,如果被羁押期限已至,相关案件尚在处理当中,仍需进行取保候审的,均可向有权机构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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