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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走进看守所怎么取保候审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所涉犯罪情节轻微且具备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者,得考虑给予其管制、拘役或单处附加刑之判决。
其次,若犯罪嫌疑人因罹患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以及处在孕期或在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并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时,亦可考虑实施此种强制措施。
再者,若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还未告一段落,仍需进行审理的话,同样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手段。
然而,取保候审的执行与否,是根据整个案件的详细情况和犯罪嫌疑人自身状况等诸多因素综合判断后,由相关办案机构来最终决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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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5 16:2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