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还能再取保幺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普遍来说,在被批准采取取保候审之后,往往不能再度申请此类保护性措施。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严格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用于同时维护刑事诉讼流程的顺畅运行以及赋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权益。 在已经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的前提下,若无新的情况与合理的理由,通常情况下将无法再次提出申请。 然而,倘若案件的具体情况出现了重大的转变,如新发现的证据对案件的性质产生了重要影响,或者原有的取保候审条件已不再适应当前的状况等等,那么就有可能需要变更现有的强制性措施,但这并不意味着必然会再次批准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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