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办理取保候审可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是否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并非强制要求。
取保候审与否的选择,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性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被判处的刑罚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 假如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较为严重,可能面临较长的刑期或者有通过逃跑、妨碍诉讼正常进行等形式逃避法律制裁的可能性,那么不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恰恰是合乎法律规定且符合现实需求的。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无论最终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都应当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平、公正的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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