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驳回会不会实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获取人身保释申请得以驳回之时,未必便见得定然被法庭判处执行实刑。
事实上,人身保释申请之所以被驳回,往往乃是依凭于相关案件的具体事实状况以及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诸如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潜在的逃逸风险,或者其行为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了威胁等等。 然而,这仅仅是整个案件调查与审判流程中的一环,而最终是否应当被判以实际刑罚,则需要依据全案的证据材料、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被告人的认罪悔过态度等多个层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权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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