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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拘37天以后怎么处理需要花钱么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的第三十七日之后,普通情况下将面临以下几种不同的处置方案:假如公安部门确信已有充分的犯罪证据支持对涉案人员的指控,则将向检察机构递交申请以请求批准实施逮捕。
倘若证据缺失乃至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并不足以构成犯罪时,公安机关便会依法释放相关人员亦或是调整强制性措施,例如转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等。
在此期间,通常情况下并无需直接支付任何费用以干预处置结果。
然而,若不幸在这般境况下发生转变,转向取保候审,那么被关押人士就极有可能需要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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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13: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