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算不算取保的日子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是否将判处刑罚之日视为曾进行过取保候审处理的日子,具体情形需按照实际情况而定。
通常情况下,犯罪者被判定有罪并宣告实行管制的,在其判决执行之前主动接受警方监禁的时间可按每天1: 2的比例折算为刑期; 若被判定应受拘役或有期徒刑等较重刑罚,则其在审判前被拘留的时间也可以根据每日1: 1的比例换算为刑期。 然而,取保候审并不属于典型意义上的监禁措施,因此该时期内的时间无法直接用于抵扣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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