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取保了到检察院还要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绝大多数情形之下,倘若犯罪嫌疑人已经在公安机关成功申请了取保候审,当其案件被移交至检察院进行进一步审理时,检察院将会对其是否仍需维持取保候审这一措施进行深入审查。
通常,如果犯罪嫌疑人之前所符合的取保候审条件未曾出现任何重大变动,并且其也未曾出现过任何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那么检察院往往会选择继续采取维持原先的取保候审措施。 然而,当案件的具体情况发生了改变,诸如发现犯罪嫌疑人有了新的犯罪事实或者存在着逃避侦查、起诉等潜在风险时,检察院便有可能决定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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