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期间取保候审条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符合取保候审法律规定的具体条件主要分为以下四方面内容:
首先,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相对独立于主刑适用的附加刑的案件而言,可以考虑实行取保候审的措施; 其次,犯罪嫌疑人若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实施取保候审的前提是不会对其所居住社区带来重大危害; 再者,如果犯罪嫌犯患有严重疾病或生活无法自理,或为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婴儿母亲,同样须优先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以避免其面临巨大社会威胁; 最后,在特定情况下,如羁押期限已至但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亦可根据实际需求启动取保候审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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