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程序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普通刑事案件的司法程序中,确实允许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然而,这一措施的实施必须以满足特定条件为前提。 具体来说,这些条件包括预估被告人将被判处罚金、拘留或单处罚金等独立适用的附加刑法,预估被告人将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然而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其他重大风险后果。 同时,还包括被告人存在严重疾病且无法自我照顾,或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以至于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此外,还包括被告人已经被关押满了规定期限,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成,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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