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必须要拘留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并不具有必须等待拘留期满之后才能启动的特殊性质。
取保候审乃是在刑事案件执行程序中采用的一项刑事强制手段,通常适用于那些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公共安全风险加大的对象; 或是那些身患严重疾病以致生活无法自理,亦或是孕妇以及正在哺乳婴幼儿期内的母亲,由于这些个体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也可适用此种措施; 此外,如果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际,案件尚处于未判决阶段,亦需采取取保候审。 最终能否得到取保候审的批准,将取决于具体的案情特点及其所依据的相关法律规定,而非简单地取决于拘留期限是否已经满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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