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如何办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核准取保候审的决定往往会全面思考和权衡各种相关因素,其中主要包括了案件的恶劣程度、具体情况、以及被告人因其潜在犯罪行为所引发的社会威胁程度等等。
若被告人有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属刑法; 亦或是对于可能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犯,虽然实质上具备侵犯社会安全之风险,然而其犯罪行为本身也尚不足以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 在此情况下,法院可酌情批准为被告取保候审的申请。 此外,在执行取保候审程序之时,被告人或者其辩护律师需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法院将对该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作为保证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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