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第3天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拘第三日理论上是有资格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请求的,然而决定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则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例如,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的轻重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所具有的社会危险性等等。 若犯罪情节轻微,可能并未对社会产生严重威胁,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被羁押,那么其获得批准的可能性便相对较大。 然而,如果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那么获得批准的难度将会相应增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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