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即是由司法机关命令犯罪嫌疑人为其行为提供担保者或者交付保证金,同时出示担保书,以保证他在调查、检举与审判过程中不会逃避或干扰,并且随时接受传唤出庭。
这是一种强制性措施,通常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犯;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罪犯;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以及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罪犯; 以及羁押期限已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罪犯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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