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不撤案可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施了取保候审但并未因此撤销案件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可能性。
获取担保人候审仅是一种针对特定犯罪行为所采取的刑事法律强制处置手段之一,并不意味因实施此项措施而导致对某起案件的撤销成为唯一结果。 如果在获取担保人后候审阶段,负责监管此案进程的公安部门或检察机关持续进行着证据收集与整合,同时亦继续推进案件的调查或审查起诉工作,那么这就表明该案并未被撤销。 唯独当经过全面细致的侦查之后,确定涉事人员无实际犯罪事实存在,或者是犯罪行为所涉及的情节极其轻微且无需予以刑事制裁的时候,案件才有可能被取消立案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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