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都是什么案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在众多案件中均得以实施应用,其中最为普遍的情形涉及到罪行相对轻微、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执行附加刑的事件;
有可能被判处罚金以上刑期,但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案件; 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也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案件; 此外,若案件的羁押期限已届满,而相关调查仍未完成,此时也需采用取保候审措施。 总的来说,能否进行取保候审,必须全面权衡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体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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