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腿受过伤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曾经遭遇腿部损伤的经历,并不能直接引发取保候审的申请。
取保候审的决策过程往往需要结合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譬如犯罪行为的性质与情节,以及嫌疑人员所具备的社会危害性等等。 若腿部创伤对嫌疑人的行动能力造成了相当程度的限制,且无法预测其存在逃逸或销毁证据的潜在风险,或者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极低,那么这类情况可能会增加对于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的支持力度。 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的裁决权,则取决于司法机构依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独立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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