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从重处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惩罚加重手段。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独特的刑事司法制度,是指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相关司法部门对于尚未受到严格控制或正处于严密监管之下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避免他们有机会脱逃并逃避后续的审讯、起诉甚至审判活动而强行拘留或转移监禁场所所采取的手段之一。 该措施主要通过确保被告人提交合适的保证人或者支付适当的保证金,同时签发相应的保证书,以此确保被告人能够随时听从传唤且不会发生任何脱逃行为,达到不再进行羁押或者临时解除该人员羁押状态的效果。 因此,取保候审本身与是否给予额外的刑事惩罚之间并无必然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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