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通知就去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若法院发出正式通知要求办理取保候审,这无疑为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提供了获取更为宽松刑罚措施的可能性。
然而,由于法院所发布的正式通知通常暗示着综合考虑案件情况之后,认定检察院对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是适当的。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成功办理取保候审,还需结合诸多复杂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例如,在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时,必须权衡被取保候审后是否会干扰到案件的正常审理过程,以及是否存在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逸、串供等潜在风险。 此外,还应充分考虑个人的实际状况,包括有无能力切实履行取保候审规定的义务与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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