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就能监外执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您询问的问题,我想在此澄清一下,取保候审与监外执行并非属于相同概念。
前者,即取保候审,它主要存在于刑事诉讼过程之中,是由司法机关对于那些尚未被逮捕或者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并且需出具相应的保证书,进一步保证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及时赶到,这可以视为一种强制性的防范措施。 相反,后者,也就是监外执行,则是指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因为出现了法律所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使得他们无法在监狱内部执行刑罚,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在监狱外部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取保候审还是监外执行,它们的性质以及适用条件都是完全不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