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人什么时候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中,犯人被允许取保候审的具体情境主要有以下四种:首先,如果当事人涉嫌的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依法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其次,若此人可能触及到有期徒刑以上的较重刑事责任,但在实际取保候审过程中不会给社会带来明显风险的; 再者,即便是被诊断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的犯人,或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只要他们的取保候审不会给社会带来危害,均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处理; 最后,若是在服刑期间已经到期,但案件仍在审查之中,此时为了保证程序的顺利进行也需要进行取保候审处理。 值得指出的是,对于累犯、涉嫌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用自伤、自残等手段逃避侦查的被告人、涉及严重暴力犯罪和其他重大罪行的被告人,原则上是不允许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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