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判缓刑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暂予监外执行(即通常意义上的“取保候审”)与采取缓期执行的实际处罚并非存在必然性的关联性。
前者仅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实行的一项保障嫌疑人基本权益、便于案件调查核实事实真相的刑事强制手段; 后者则是针对已经被认定有罪、但可处以较轻刑罚者实施的一种非监禁性质的刑罚执行方法。 法院对于宣告缓刑者的考量因素主要包括其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相对较低、罪犯具备诚恳认罪的表现、不再存在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之风险以及宣告其缓刑不会给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等等方面。 特别值得提出的是,如果被告人属于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正在怀孕或分娩中的女性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那么他们将被优先考虑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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