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结束了啥时候开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在取保候审结束之后的法庭审理日期是否具备统一规定的问题,答案并非如此明确。
这主要依赖于案件本身所涉及的复杂性程度、调查证据收集过程中的繁琐度以及各级法院的工作调度等诸多因素共同影响。 通常而言,法院会选择在取保候审期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开始进行案件审理,但是否能精确到每一个案件的开庭时间,则可能因人而异,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化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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