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向什么部门申请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维护司法公正需要向案件负责机构提出申请。
在侦查相关环节中,申请者需向公安机关进行申请;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则应转向人民检察院; 而进入到诉讼过程的终章——审判阶段,就要向依法审理该诉讼案件的人民法院递交申请。 申请的内容需要包括正式的申请书以及详尽的理由陈述,例如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等特殊群体,采取必要的取保候审措施能够确保不会产生任何社会危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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