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应该如何变更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中,将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须满足特定的条件方可施行。
总体上而言,若犯罪嫌疑人为犯轻罪,且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实施附加刑者; 或者其行为可能被判定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再者,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同样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等情况下,均可申请取保候审。 在申请过程中,通常需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同时还需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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