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符合法定取保候审之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将独立适用附加刑法者;
(2)若将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采用取保候审手段后,并无出现社会危害性之虞者; (3)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难以自理或者正处于哺乳期内的孕妇以及其婴幼儿,采取该项措施后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者; (4)在羁押期限届满之际,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者。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宗旨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的同时,亦能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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