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通知家属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向家属传达关于取保候审状态的信息有多种正规渠道: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进行通知,例如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给家属;
长条信函中会详细说明被取保候审人士的个人信息、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与相关期间事项及明确相关法规和规约。 另一种途径是通过拨打电话等富有直接性的方式来把消息传达到家属手上。 在一般的操作过程中,会尽力保证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事宜及其条款,以精准无误的方式告诉当事人及其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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