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常取保候审是逮捕以后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制度下,实施取保候审的期限并不一定必须在逮捕程序结束之后进行。
实际上,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在整个刑事司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均有可能被采用到。 在一般的刑事案件处理中,当案件处于调查阶段时,倘若犯罪嫌疑人事迹表现满足相关法规所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那么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便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进而申请取保候审,而无需等待捕证的正式下达。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嫌疑犯的行为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情节轻微,同时其被判管制、拘役或者单处附加刑的可能性较大,或者他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等等,这些情况都是可以成为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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