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后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开庭审理之后,确实存在着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但是必须严格遵循特定的条件要求。
若出现了案件相关事实的转变,亦或是有新近发现的证据能够证实被告适宜取保候审的情况,诸如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保证不会逃避调查以及审判等条件,那么就具备了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顺利实现这一目标,还需根据每一起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院的裁决来进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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