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连续办理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我们并不能持续地申请和实施取保候审这项刑事法律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
然而,取保候审的设立,初衷在于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过度限制。 但是,若先前的取保候审期限已经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在满足特定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仍然有权利再次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