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人员有哪些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符合以下几个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首先,需判定其所涉罪行较轻微,很有可能会被宣告实施管制、拘役之类的短期监禁措施或者是对这名嫌疑人/被告人施加独立适用的附加刑处罚; 其次,必须考量此案可能涉及到的最高刑期是否为有期徒刑以上层次的惩罚,并结合取保候审的方式,是否能有效避免对社会产生潜在的危害风险; 再者,如果嫌疑人或被告人存在严重的身体疾病或生活上无法自行照顾自己,如孕妇或者哺乳期内的母亲等,那么也应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以防止对他们以及社会造成进一步的潜在威胁; 另外,若案件审理期限已过原定羁押期且尚未完成审判,那么此时亦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用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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