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取保候审才没事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取保候审之后,该名涉案人员究竟能否彻底摆脱法律纠纷,关键在于其所涉及案件的详细实情及面对的接下来的司法程序。
假如,随着侦查工作的继续深入展开,经由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环节的严格把关,最终确认该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清白之身,或者其所犯下的罪行极其轻微,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无需判处任何刑罚或者予以免除刑罚,那么便可视为其已脱离法律纠纷。 然而,在此期间,被取保候审者仍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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