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什么部门签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执行取保候审的流程通常涉及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签字确认环节。
大致而言,如若案件处于调查阶段,则应由公安机关进行最终决定并完成签字手续; 若案情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则应由人民检察院负责作出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而当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时,则应由人民法院来作出最后的决定并完成签字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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