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随传随到还是提前通知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对于取保候审制度的相关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随时接受传唤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报到。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司法机关也有可能预先进行通知,使其做好准备。 被取保候审者在这种情况下,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在司法机关需要时能够做到及时到案。 总的来说,审判机构会依据案件的整体发展及现实需求来确定具体的传唤方式。 但同时考虑到被取保候审人员的日常生活以及工作事宜,司法机关在某些时候也会提前进行通知,以确保其能正常应对传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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