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多久可以重新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是否允许对已获得批准的取保候审进行重新办理,并没有明确界定具体的时间段间隔。
然而,这项手续的再度申请与否,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案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所约束的条件的影响。 举例来说,当案件的情节发生了严重改变,譬如犯罪嫌疑人体质状况严重恶化或者新发现有利于被告人的有力证据等情况时,有可能会促使司法机关重新审视取保候审的可行性。 但是,在最终做出取保候审的决策之前,必须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的条件与程序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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