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0天算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虽然被拘留了30日,这并不代表着自动转变为取保候审的状态。
刑事拘留作为法律规定的一项强制措施,与取保候审这种替代性强制手段有着本质区别。 事实上,即使在罚款拘留30天内,如果案件的具体状况满足了取保候审所需的特定条件,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独立地适应于附加刑; 又或者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或以上的刑罚处罚,对其进行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风险等,那么被拘留者仍有权利申请实施取保候审。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仅仅因为被拘留了30天,并不能自动地视为已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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