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犯什么罪的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的适用并非仅仅基于犯罪类别进行考量,而更重要的是针对那些可能被判处罚金、拘役或者有可能独立适用某种附加刑法的嫌疑犯;
同时也是针对那些可能被判定为有期徒刑以上的罪行,但是对他们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危险性者; 此外,对于那些由于持有严重病症、缺乏生活自理能力或正值孕期、哺乳期内的妇女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实施正常拘留,实施取保候审亦可避免其对社会构成显著危害者; 还有就是对于符合以下条件者:经过羁押期限,但案件尚未得以审理结束,仍需经过取保候审程序才能得以妥善解决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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