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申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考虑对已获准进行取保候审的案件进行申诉时,首先必须明确自身能否满足该诉讼救济行为所需具备的条件。
通常而言,只有当案件的原始状况出现显著改变,或先前作出的裁决存在明显误判时,我们才有可能成功地启动申诉程序。 因此,您需要精心筛选并收集充分的证据与资料以支撑其申诉主张,例如能够证实本人无再犯之虞,或是存在全新且客观的案情证据等等。 接下来,您需将上述论证详尽的申诉材料呈递至决定批准取保候审的司法机构,并在其中详细陈述您所持论点及其相关法律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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