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时递交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遭受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具有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权利。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的提交期限并无严格的规定,申请者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各个阶段均可提出此类请求。 然而,一般而言,越早提出此类申请将更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侦查阶段,若犯罪嫌疑人已遭拘禁,应在拘留发生后的三日内,提请当地人民检察院对其是否符合逮捕条件进行审查批捕。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予延长一日至四日。 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犯人,审查批捕的时间则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之日起,在七日内,当地人民检察院需要针对逮捕与否作出决定。 在此期间内,犯罪嫌疑人均可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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