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案是不是一定要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众多刑事案件中,并非全部都需执行刑事拘留的命令。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手段,其适用范围并未涵盖所有类型的刑事案件,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和相关证据予以综合考量。 所需要考量的关键因素包括案件本身的性质、证据收集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人身安全和社会危险性的评估等方面。 例如,当涉及到的案件情节相对较轻,犯罪嫌疑人积极主动地遵守配合调查的规定,或者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刑事拘留的特殊状况时,可能会选择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替代手段来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