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除取保候审不起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撤销或解除取保候审而不予提起诉讼,通常须符合特定的条件。
若该案件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证据收集不全等状况,亦或是犯罪的性质极为轻微、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微乎其微以致可以忽略不计,以至于无法视为犯罪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有可能做出不予起诉的决策。 除此之外,假如犯罪嫌疑人在获得法定的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并未有任何新的违反法纪和犯罪活动的迹象,且案件经过调查核实之后确认该犯罪事实不应再进行刑事追责的话,同样可能遭到撤销或解除取保候审而不受检方指控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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