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押半年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如果被羁押期限为六个月并且案件仍然处于侦办、分析审理或判决阶段,同时又符合取保候审的全部必要条件,则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然而,是否能够成功获取保释将取决于多方面的考量因素,这包括但绝不仅限于案件的性质和相关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等等。 若犯罪情节相对较轻,预计可能受到管制、拘留或单独使用附加刑法进行惩罚; 或者倘若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以致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其为孕妇,亦或是正在哺乳期的母亲,那么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而不会造成任何社会威胁时,申请人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就会相应增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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